民办学校安全保证书
一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法定代表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安全工作。保卫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,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。各工作岗位责任到人。 二、学校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。安全管理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;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方案。 三、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,使师生了解、掌握基本安全技能和事故预防、紧急自救等常识,并进行演练。 四、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、设备,保证通道畅通、用电安全。 五、与房屋产权单位签有《安全协议书》,并经常沟通情况,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解决安全隐患。做到检查有文字记录及整改措施。 六、学校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,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。 七、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教委及有关部门。 附: 1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 2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、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4、安全协议书 学校法定代表人(签字):小光头诗集 民办学校(盖章) 年月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