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
卖方: 合同编号: 买方: 签订时间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及有关规定,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,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。 一、农作物种子的种类、品种、质量、数量、金额: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┐ │ 作 物 种 类 │ 品 种 名 称│数 量 │计量│ 质量(%)│ 单价 │ 总金额 │ │ │ │ │单位├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┤ ││ │ │ │ ││纯度│净度│发芽│水分│ (元) │ (元) │ │ │ │ ││││ 率 ││ │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│││││ │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│││││ │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│ ││││││ │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┤ │ 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: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二、种子生产许可证号: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: 种子检疫证书号: 三、 主要栽培技术要求: 四、交货时间、地点、方式: 五、结算方式、期限: 六、买卖批量种子,当事人(是)(否)取样封存,封存期限为 七、违约责任: 1.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,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,卖方不承担责任。 2.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,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,并到有关部门申报,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,卖方不承担责任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 3.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,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,由卖方承担责任。 4.在发生争议时,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。 八、争议解决方式: (1)协商解决; (2)调解解决; (3)由 仲裁解决; (4)诉讼解决。 九、其他约定: 本合同一式两联,双方各执一联。 签订地点: 卖方:签字 买方:签字 盖章 盖章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 制定 |